| 案例分析二
案例分析:
2000年6月2日,消费者王某在商场烟酒柜台以350元的价格购买“中华”香烟,经过调查,该“中华”牌香烟存在质量问题(凭感觉)。小何的朋友对他说:烟能卖就卖,不能卖就算了。王某找商场经理要求赔偿,经理以承包并且营业员小何私自的行为为由拒绝赔偿。请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理此事。
解析:
何某在履行职务时向消费者王某销售了从自家带来的“中华”牌香烟,而开出的发票又是以商场的名义,这时应视为是商场的经营行为,何某的行为应视为是违反商场纪律的行为。根据《欺诈消费者行为处罚办法》第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销售以假充真的行为是一种欺诈消费者的行为,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9条的规定,商场应先行退货,再加倍赔偿王某的损失,即赔偿3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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