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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庆周同志在全省工商系统
党风廉政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2006年3月28日)

  这次全省工商系统党风廉政工作会议的主要任务是,总结交流2005年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根据省纪委第十次全会和国家工商总局党风廉政工作会议精神,研究部署2006年的工作。省局党组对这次会议非常重视,会前进行了专题研究。刘贤木同志还要在会上作重要讲话。下面,我先就去年的工作情况、今年的工作任务讲三点意见。
   一、2005年全省工商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基本情况
   2005年,全省工商系统认真贯彻执行省纪委第九次全体(扩大)会议和国家工商总局廉政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要求,紧贴工商行政管理工作中心,全面推进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积极开展执法监察活动,进一步促进了依法行政。一是为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规范部门行政许可行为,省局制发了《违反〈行政许可法〉行为处理办法(试行)》,全省系统对贯彻执行《行政许可法》的情况进行了多个层次、多项内容的监督检查,有效地促进了《行政许可法》的贯彻执行。二是继续深入开展队伍教育整顿,全面完成“五项清理”工作。在前年工作基础上,去年,全省系统又清理执法案件2001件,清理消费者申投诉1847件,清理署名举报工商人员信访件7件。尤其注重了对清理出来的问题进行整改。截止去年6月,全省系统对2556件行政处罚案件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整改,对56900个行政处罚对象进行了回访,对535万元违规收费作了清退或上缴处理,对646件署名举报工商人员的信访件进行了清查回告,对79名不具备执法资格的人员予以调离或辞退处理。通过开展队伍教育整顿活动,系统干部工作作风有明显改进,法纪观念有明显增强,执法形象有明显改善,执法水平有明显提高。去年10月,省局派出3个检查组对全省系统依法行政的情况进行了一次大范围的、综合性的明察暗访,抽查了部分执法案件,其结果也充分验证了系统依法行政水平明显提高、部门执法形象整体好转的事实。
   (二)加大监督惩处力度,违纪问题明显减少。一是继续落实“禁令”规定,系统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明显减少。2005年,全省系统共查处违禁案件35起,较上年减少31起;处理违禁干部43人,较上年减少44人,其中:给予待岗3个月处理19人,待岗6个月处理3人,待岗1年处理4人,给予党纪处分6人,政纪处分16人。省局编发《执法监察简报》,通报不规范执法、不文明执法和不廉洁执法等违禁行为22起。各地结合实际,大胆创新,采取交叉检查、随机抽查等方式,对禁令执行情况进行明察暗访,推动了“禁令”工作的深入贯彻执行。二是加大信访案件查办力度,全省系统违纪案件发生率明显降低。2005年,全省系统受理群众信访899件,比上年减少354件;立案调查94件,比上年减少54件;党纪处分13人,比上年减少23人;政纪处分60人,比上年减少44人。省局统一制发了《全省工商系统纪检监察信访告知书》,进一步规范了纪检监察信访程序,强化了信访办案工作,各级工商局领导尤其是“一把手”高度重视,亲自过问,有的还直接参与查办和处理。去年,省局刘贤木局长就批阅信访件19件,对重点案件亲自督办,多次召开办公会研究处理疑难案件,其他相关局领导也多次带队到基层督办信访处理工作。认真落实各级工商局“一把手”信访工作责任制,全省系统普遍推行了党风廉政告知与回告制度。去年,省局共向市州局发出《党风廉政建设告知书》7份,相关单位都认真办理。
   (三)强化廉洁自律,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意识进一步增强。一是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和诫勉谈话制度。2005年,全省系统各级领导干部共上交礼金30.92万元,拒收礼金礼品44万元;全省系统共实行诫勉谈话111人次,其中:省局领导共与8名干部进行了诫勉谈话。二是各地积极探索研究对“一把手”的监督,健全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规定。如宜昌市局制定“一把手从政行为季度报告制度”、咸宁市局建立领导干部廉政记分卡和职务消费公开制。三是开展专项清理。省局对机关及所属单位人员投资入股矿产情况进行了清理,组织系统对工商干部拖欠金融机构贷款情况进行了清理和督办。
   (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各项工作全面启动。一是在认真学习、深入调研、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省局制定了系统惩防腐败体系《工作方案》,并将工作方案各项任务分解到相关处室、分局或所属单位。系统各级工商局也结合本地实际,制定了落实惩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的具体意见和措施。二是建立惩防体系工作机制。省局党组成立了实施惩防体系领导小组,省局党组书记、局长任领导小组组长,其他领导班子成员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纪检监察、人事教育、机关党办为办公室成员。三是启动惩防体系的制度体系建设。各级工商局按照建立惩防体系工作要求,根据“五项清理”、执法监察等工作查出的工商监管执法活动中存在的问题,针对工商监管执法活动的特点,已全面启动惩防体系的制度建设。省局制定了《系统纪检监察机构参与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暂行办法》,对纪检监察机构参与系统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的程序、内容、重点和要求作出了明确的规定。
   (五)纪检监察队伍建设和党风廉政水平进一步提高。省局党组高度重视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在去年年初召开的全省工商行政管理工作会议上,对全省工商系统10个党风廉政工作先进单位、30名先进工作者进行了表彰。武汉、黄冈市工商局被市纪委评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先进单位。全省系统纪检监察干部按照省局提出的“五有”要求,全面加强自身建设。积极参加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提高对新时期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和艰巨性的认识,进一步强化了思想、作风、纪律建设,提高了综合素质,增强了纪检监察工作的责任感。
2005年,全省工商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的成绩应予肯定,但存在的问题同样不可忽视:一些地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不够好,对干部人事、财务管理、行政执法权力运行的监督和制约机制还不够健全,少数领导干部不廉洁的问题还不同程度地存在,行政收费、行政执法、行政审批中的违纪违规行为还时有发生,对违纪行为的调查处理力度还有待加强等。各级工商部门要充分认识系统反腐倡廉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不断增强工作责任感和紧迫感,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工作,坚持不懈地抓好反腐倡廉工作。
二、2006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主要任务
根据省纪委、国家工商总局的部署和安排,2006年全省工商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工商总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和省纪委第十次全体会议精神,围绕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以积极推进惩防腐败体系建设为重点,加强反腐倡廉教育和制度建设,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严肃查处违反党纪政纪的案件,努力提高纪检监察工作的水平,为全面履行工商行政管理职能提供有力保证。
(一)严肃纪律,确保科学发展观贯彻落实
科学发展观是党中央为使新形势下经济社会又快又好发展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党中央、国务院要求把推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内容。各级工商局纪检监察干部要认真学习,统一思想,把推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内容,放在突出的位置。
首先,要切实维护党纪政纪的严肃性,督促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和工商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坚持原则,认真执行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自觉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持科学发展观必须坚决贯彻执行的原则,决不能有丝毫动摇;决不能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也不能搞符合自己意愿的就执行,不符合自己意愿的就不执行。坚决反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要认真履行职责,对违背科学发展观的错误思想和观点要严肃批评教育,对违反科学发展观的行为要依据党纪政纪作出处理,保证政令畅通,切实从思想、作风、纪律上保证科学发展观在全省工商行政管理系统贯彻落实。
第二,要结合工商行政管理的职能对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要围绕是否依法监管、提高执法水平和效能,维护良好的市场秩序,创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保护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服务经济和社会协调发展开展监督检查。对工商行政管理系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行监督检查的内容,王众孚同志在总局党风廉政工作会议上的讲话中提出了明确具体的要求,各地要认真执行。结合我省工商行政管理系统的实际着重强调三点,一是要检查树立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的情况。重点检查是否能够正确处理好加强市场监管与完成预算收入的关系,要以市场监管、维权服务、服务发展定政绩,而不能单纯以完成预算收入定政绩。二是要检查执法指导思想是否端正。重点检查是否存在不依法行政、执法争利、执法扰民扰企的乱作为行为,以及行政不作为行为。三是要检查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和铺张浪费行为。
(二)针对工商行政管理特点,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监管和服务的对象是广大企业、个体工商户和消费者。行政收费、执法办案、行政许可是易发生损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的重点环节。针对三个重点环节中存在的违规收费、滥施处罚、吃拿卡要等问题,要纠建并举,加强监督制约,规范管理行为,深化行风建设,切实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
一是加强监督检查,规范收费行为。要严格收费纪律,坚决执行总局纪检组石见元组长在总局党风廉政工作会议上的讲话中强调的九条规定,这九条规定是硬要求,必须严格执行。尤其是要从思想上、制度上、工作上坚决禁止和纠正下达或变相下达收费罚款指标并分配到个人,将收费、罚款情况作为奖励、考核、任免干部的依据。规范收费方式,对个体工商户管理费,要推行以收费申报、调查核实、民主协商、公示听证的“阳光操作”方法。加强教育督促,对基层工作人员,要经常性地开展收费纪律、工作作风、工作方法教育,增强自我约束。切实落实各项收费减免政策,维护减免对象的权益。总局今年拟对收费工作组织检查,各地要全面自查,及时纠正存在的问题。
二是深化政务公开,促进依法行政。认真执行省政府、省局有关政务公开的规定,推动政务公开的深入。行政许可、行政收费、行政执法的办事依据、程序、制度,应当公开的都要主动公开。创新公开方式,优先采用红盾网站公开信息,根据具体条件,采取新闻媒体、新闻发布会、宣传栏、公告栏、办事指南、纸质台帐等其他便于公众及时获得的方式公开。提升政务公开的层次,推行网上企业名称预核准,网上注册、网上年检,网上查询等工商业务公开办事方式。完善政务公开的工作机制,加强组织领导和工作协调。建立依申请公开信息工作的处理程序。通过政务公开,加大规范管理执法行为的力度,切实转变工作作风,促进公正执法、文明执法。加大维权工作力度,严厉打击侵害生产者、消费者利益的违法违章行为。
三是加强执法监察,严格执行禁令。加强对行政执法行为的监察,建立完善执法监察、执法检查、案件评查等制度。在行政许可方面,重点对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注册、广告审批等程序、时限、服务质量等进行监督;在执法办案方面,重点对执法程序、行政裁量权的行使进行监督;在行政收费方面,重点对事前(定费)、事中(收费)、事后(结果公示)的全过程进行监督。切实防止随意执法、乱收滥罚、执法扰民扰企,坚决纠正粗暴管理、野蛮执法、耍威风、搞特权、刁难群众的行为。加大对下级机关尤其是工商所(分局)执法行为的检查、评议, 强化群众监督和社会监督,扩大人民群众参与监督的渠道,通过聘请义务监督员、行风热线等多种形式广泛征求或听取管理相对人、人民群众的意见和建议。继续参与地方组织的政风行风评议活动,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沟通与联系,认真接受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继续狠抓总局和省局“禁令”的贯彻执行。总局今年要对全系统执行“六项禁令”情况进行检查,各地要加大督察力度,创新督察方式,继续开展明察暗访,增强督察效果,发现违反禁令的行为,要严肃处理。
(三)加强反腐倡廉教育,促进干部廉洁从政
一是建立健全系统反腐倡廉教育机制。各级工商部门都要建立反腐倡廉教育宣传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不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研究部署反腐倡廉教育宣传工作。突出反腐倡廉教育工作重点,把县以上工商局领导班子成员特别是“一把手”作为反腐倡廉教育的重点,同时,注重面向干部人事岗位、行政执法岗位、行政许可岗位、财务审批岗位的人员,开展反腐倡廉教育。今年反腐倡廉教育要以党章学习教育为主要内容,开展理想信念和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教育、党纪条规和国家法律法规教育。要结合部门特点,运用多种形式开展教育,组织开展“树立正确的权力观、政绩观、群众观”和“依法行政,廉洁执法”的主题教育活动,开展“以案论纪,廉洁自律”的警示教育;要树立、宣传一批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法行政、廉洁行政的先进典型,运用先进事迹开展典型示范教育。尤其要注重发挥教育效果,真正做到通过教育使干部在思想上筑牢拒腐防变、廉洁从政的道德防线。
二是大力推进工商廉政文化建设。开展工商廉政文化建设是基层进行反腐倡廉教育的好形式。各地都要制定方案,今年先在部分工商所(分局)进行试点,组织开展学习辅导、讨论交流、培训、知识竞赛、办文化专栏、编印廉政手册等形式多样的活动,不断丰富工商廉政文化的内容。建立一批工商廉政文化示范点,再总结推广示范点的经验,逐步全面推开。省委在构建惩防体系工作分工中要求工商机关组织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开展守法廉洁经营创建活动。各地可以探索把建立工商廉政文化示范点与实行企业、个体工商户信用分类管理和组织企业、个体户开展守法廉洁经营创建活动结合起来进行。
(四)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推进源头治理腐败
2006年,要抓紧落实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工作。省局机关要认真完成省委《具体意见》中分工涉及工商机关的任务,完成省局党组制发的《工作方案》和《任务分解表》中规定的工作项目。完成这些项目,省局监察室牵头和督办,相关处、室、分局要认真落实分工任务。各市、州、县(市)局要结合实际制定落实惩防体系《实施纲要》的方案和措施,制定构建惩防体系的相关制度,并认真执行。
一是建立和完善党内民主和廉洁自律制度,规范从政行为。认真执行省委制定的集体领导和分工负责制度,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制度,民主评议党员制度,重要情况通报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建立领导干部廉政档案,加强廉政内容的更新和使用管理,为干部考核、调整、提拔提供依据;认真落实系统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范告知与回告制度,严格责任追究;建立和执行领导干部任职廉政谈话、述职述廉、诫勉谈话和函询等制度。对系统新任副所级以上干部和调任重要岗位的干部要进行任职廉政谈话。各级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要按照规定开展述职述廉,上级机关要加强对下一级机关领导班子述职述廉的督促指导,今年,市州工商局领导班子召开民主生活会和开展述职述廉,事前要向省局报告,省局将酌情派人参加。
二是建立和完善市场监管和行政执法相关制度,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认真执行《行政许可法》,制定实施行政许可工作程序、行政许可岗位职责、登记注册和企业年检行为规范等制度,规范市场主体准入、退出行为和行政许可行为,不断改进服务,提高行政许可效率。要加强对中介机构的管理和规范,严禁工商干部尤其是登记注册岗位人员从事工商登记代理活动。规范行政执法和行政处罚自由裁量行为,避免行政处罚行为的随意性,做到行政处罚合法合理。建立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把执法责任落实到具体岗位和人员,加强约束和监督。
三是建立和完善人事、财务管理和监督制度,规范权力的运行。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办法(试行)》,结合工商部门实际,建立干部任职竞争上岗、交流轮岗、城乡轮岗等管理制度。落实干部监督联席会议制度和纪检监察机构参与干部选拔任用监督办法,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严格财务管理,全面推进部门综合预算,各项收支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建立健全系统大额资金审批分配制度,政府采购和基建工程招投标管理制度,系统车辆配备管理制度。认真执行省政府制定的转移支付资金的分配、管理、使用监管办法和违纪违法财务没收追缴责令退赔的规定。加强固定资产和物资装备的管理,防止物资资产损失和腐败行为。
(五)严肃查处违纪案件,发挥查办案件的惩治腐败作用
一是要切实履行职责,进一步加大查办违纪违规案件的工作力度。针对工商系统的特点,要以查处领导干部违法违纪和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为重点,严肃查处利用干部人事权、财务审批权、项目采购权谋取私利的案件,严肃查处违反规定收送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的行为,严肃查处在行政许可、行政收费、行政执法中失职渎职、滥用权力、乱收滥罚等违法违纪行为。充分运用纪律处分、组织处理和经济处罚,以及追缴违纪款物等手段,严肃处理违纪违规案件。
二是做好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处理工作。认真贯彻执行《信访条例》,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对反映涉嫌违纪且线索具体的信访件,必须进行调查核实,对实名举报,应优先逐件核查。核实后,该处分的处分,该纠正的纠正,该澄清的澄清。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妥善处理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各市州对省局转办和交办的信访件,要认真查办,按规定时限回复或答复信访人。向纪检监察机构信访举报的问题,往往违纪违规与市场监管违法行为交织在一起,纪检监察机构与有关业务职能部门要注意分工协作,认真办理,注意发现和查处违反市场管理法规行为背后的腐败问题。总局今年要对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进行检查调研,各地要认真做好纪检监察信访工作。
三是规范纪检监察查案行为,提高办案水平。去年底,省局对各地办理的纪检监察案件进行了一次抽卷检查,结果表明,一些地方还存在依纪依法办案意识不强,重实体、轻程序,不严格执行办案的制度,办案基础工作薄弱等问题。对此,各地应高度重视,积极采取措施,加强和改进办案工作。要增强依纪依法办案的意识,与业务职能部门查处违反工商行政管理法规的案件一样,纪检监察机构的办案行为同样受到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法规的调整和约束,必须严格依纪依法办案。要明确查处违反党纪政纪案件的权限,规范查处主体和党纪政纪处分的运用。要严格履行办案程序,保障被调查处理人员的合法权利,加强对处分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保证处分决定执行及时、到位。要加强办案工作管理,建立健全查办案件工作责任制、集体研究讨论案件、执纪办案过错责任追究等制度,规范办案文书档案工作。加强上级机关对下级机关办案工作的监督,提高纪检监察查办案件水平和案件质量。
要落实查办案件报告制度。各地工商局查处的工商干部违纪违规案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的,要按干部管理权限分别报当地纪委和上级工商局审批,涉及违法的要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其他重要案件以及受到司法机关处理的案件要报上级工商机关备案。
(六)配合做好有关专项整治和监管工作
一是加强对系统换发制服工作的监管。省局已就制服换发工作专门发了文件,成立了专项工作领导小组。纪检监察要全程参与对换装工作的监督检查,严格按规定搞好政府采购,严格执行着装范围的规定,严格执行着装纪律,协助处理制服换发中出现的问题。
二是加强对《公务员法》实施情况的监督。按照上级要求,今年要对公务员登记公示和工资改革,各级纪检监察机构要参与此项工作,加强监督检查,严格执行有关纪律。
三是督促和配合相关业务部门做好以治理商业贿赂为重点的专项工作。按照省纪委第十次全体会议精神和省直机关党风廉政建设任务分工意见,工商部门承担的责任工作有:治理商业贿赂,纠正不正当交易行为;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整治虚假违法医药广告,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药品的行为;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农资坑农害农的行为;整治和规范管理中介市场。开展这些工作,既是工商部门职能所在,也事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大局,任务所涉及的业务职能机构有责任抓好落实。尤其是中央决定开展的治理商业贿赂专项行动,是今年反腐倡廉工作的重点,各级工商局要统一认识,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按照总局布置,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完成好所承担的工作任务。纪检监察机构也要协调配合,加强监督检查,支持业务职能机构开展工作。同时,对工商管理干部接受、参与商业贿赂的行为,要严肃查处。
三、切实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努力提高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水平和能力
做好工商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仅是工商部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履行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职能的需要,也是全社会反腐倡廉工作组成部分,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必须切实加强工商系统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
一是要加强学习,提高素质。纪检监察干部要带头参加党章学习教育活动,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始终保持共产党员的先进性;要认真开展“做党的忠诚卫士,做群众的贴心人”主题实践活动,树立“可亲、可信、可敬”的纪检监察干部形象;要认真学习和树立科学发展观,深刻理解推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指导纪检监察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学习和运用反腐倡廉的理论,并在实践中加强锻炼,不断提高纪律检查工作能力和水平,努力提高正确运用政策和策略的能力,协助党组(党委)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能力,严格依纪依法对领导干部有效监督的能力和办案的能力。
二是要增强责任意识,认真履行职责。省局党组对全省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非常重视,考虑纪检监察干部身处反腐倡廉第一线,任务艰巨,工作艰苦,对系统纪检监察工作给予了强有力的领导,在机构、编制、干部待遇、经费等方面给予了大力支持和保障,这给纪检监察干部创造了很好的工作环境和条件。全省纪检监察干部对此应该倍加珍惜,更应增强责任意识,认真履行职责,加倍努力工作。每个纪检监察干部都要爱岗敬业,克服“嫌贫爱富”、“这山望见那山高”等私心杂念,要把所在的岗位当成自己的事业,以做好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为己任,努力追求成功。同时,要认真履行纪律检查工作职责,实事求是,坚持原则,敢于同一切腐败现象和不正之风行为作斗争,坚决去掉好人主义、怕得罪人、不想自曝家丑,和稀泥、当好好先生等不良风气。要勇于监督,在重大问题的决议中,凡是损害党、损害国家和群众利益的,要敢于坚持原则,敢于发表不同意见。
三是要严于律己,作清正廉洁的表率。纪检监察干部履行党的纪律检查和行政监察工作职责,做的是政治思想工作,正人的工作。古人说:“政者,正也,己不正焉能正人?”正人必须先正己。纪检监察职业要求每一个纪检监察干部必须讲政治,讲党性,讲大局,讲公道正派,不徇私情,不谋私利,保持高尚情操,淡泊名利,一身正气,两袖清风,做遵章守纪的模范,做清正廉洁的模范。要严于律己,严格要求自己,在纪律面前,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要求别人不做的,自己首先不做。面对市场经济的各种诱惑,要守得住根本,抵得住诱惑,耐得住清苦。纪检监察干部是监督者,也是被监督者,既要依纪依法监督别人,也要自觉地接受他人的监督,接受党组织的监督,接受党员的监督,接受广大工商干部的监督,接受工商管理部门监管对象的监督。
最后,还要强调一下,调整充实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问题。省局对各级工商局纪检监察人员配备有明确规定,人员达不到要求的单位要尽快调整到位。要加强执法督察力量。刘贤木同志在2005年年初全省工商行政管理工作会议上强调,各市州县局都要设立执法监察队,各地要按要求落实到位。武汉市局从新任副所级干部中挑选人员到执法督察队工作,三个月一轮换,效果较好,既促进了执法督察工作,又使新提任干部直接接受到了反腐倡廉教育,他们的做法,各地可以借鉴。
同志们,今年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十分艰巨,各级工商部门要按照全省工商行政管理工作会议和本次会议的布置,积极进取,求真务实,切实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为开创工商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新局面,确保全面完成工商行政管理各项工作任务而努力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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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黄冈市工商行政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