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蕲 春 县 工 商 局
整治肉食品市场 维护消费者权益
从8月16日开始,蕲春县工商局按照省工商局关于开展肉食品市场专项整治工作的统一部署,组织力量对该县肉食品市场进行了一次专项整治活动。截至目前,该局共出动执法人员330余人次,出动执法车辆3台次,检查集贸市场18个、超市11个、肉食品经销店(点)135个、牲猪屠宰点31个,取缔非法屠宰点1处,查获销售注水肉经营者7户、注水肉100公斤,发出《市场预警通知书》7份。
一、加强协调,争取县委、县政府支持。今年以来,蕲春县委、县政府为进一步优化经济环境,规定每月1日至25日为“企业宁静日”,任何执法部门在这期间未批准不得到企业进行检查和罚款。为此,该局多次找县委、县政府领导汇报,争取领导对肉食品市场整治工作的重视和支持,为专项整治工作营造宽松环境。
二、明确重点,全面整治肉食品市场。结合本地实际,该局确定这次专项整治的范围为全县所有牲猪屠宰点、农贸市场和超市,重点是牲猪屠宰点。该局还明确这次执法检查以宣传教育为主,以打击查处为辅,对违法情节轻微的发出《市场预警通知书》,责令违法经营者改正,对违法情节严重的一律立案查处。在整治中,该局对7户销售注水肉情节轻微的经营者分别下达了《市场预警通知书》责令限期整改。
三、规范管理,确保“放心肉品”上市。为加强对肉食品的监控,该局还会同动物检疫、商业、卫生等部门召开联席会议,加强对上市肉品的全方位监管,动检部门加强对屠宰点的驻场检疫,工商部门抓好市场上肉食品的检查,商业部门加强对下属食品加工企业的约束管理。同时该局推行肉食品市场准入制度,要求各类市场销售的肉食品必须是定点屠宰厂严格检疫检验的合格肉品,并具备肉食品来源地、数量、检疫证明等相关资料,对不能提供相关资料证明的,严禁入市销售。
二OO三年八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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