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 理 须 知
1、凭《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在商标商广科领取《广告经营资格申请登记表》,按照第二项 “提交文件”要求提交各项文件; 2、商标商广科经办人员受理、初审,分管副科长审核签署意见,科长审批; 3、批准后申请者凭一份加盖“广告管理专用章”的《广告经营资格申请登记表》在注册分局办理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4、凭新办《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到商标商广科领取《广告经营许可证》。 具体要求: 1、申请表须用蓝黑色钢笔填写,字迹工整清晰; 2、所附材料必须按第二项“提交文件”顺序,统一使用A4纸(大16开)装订成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