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 理 须 知
1、申请者应先向当地市级工商局申报,由市局审核后上报省局; 2、由商标商广科经办人员受理、初审,分管副科长审查签署意见,科长审核,分管局领导审批。 3、申请单位持已审批的《湖北省户外烟草广告发布申请审批表》到发布地工商局登记后,方能发布户外烟草广告。
具体要求: 1、申请表须用蓝黑色钢笔填写,字迹工整清晰; 2、所附材料必须按第一项“提交文件”顺序,统一使用A4纸(大16开)装订成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