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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 理 须 知

 

1、申请者应先向当地市级工商局申报,由市局审核后上报省局;
  2、由商标商广科经办人员受理、初审,分管副科长审查签署意见,科长审核,分管局领导审批。
  3、申请单位持已审批的《湖北省户外烟草广告发布申请审批表》到发布地工商局登记后,方能发布户外烟草广告。

具体要求:
  1、申请表须用蓝黑色钢笔填写,字迹工整清晰;
  2、所附材料必须按第一项“提交文件”顺序,统一使用A4纸(大16开)装订成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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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黄冈市工商行政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