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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延期

 

  《登记证》的延期登记程序。《登记证》的有效期限为一年。在审批机关批准的驻在期限以内,《登记证》的有效期限届满申请延期的,应当在期满前30天向原登记主管机关申请办理《登记证》的延期登记。

提交相应材料:

  常驻代表机构办理《登记证》延期登记应向原登记主管机构提交以下文件:
    1.由常驻代表机构首席代表签署的延期登记申请书;
    2.常驻代表机构年度业务活动情况报告(中文本);
    3.《登记证》。
  经原登记主管机关审核后,重新换发有效期为一年的《登记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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