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 理 须 知
注册商标续展是商标注册人依法办理手续延长注册商标的有效期限。 1、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十年,续展注册经核准后,发给《核准续展注册证明》,予以公告。 商标所有人可以继续享有该商标的专用权.有效期自该商标上一届有效期满次日起,延续十年。 2、商标续展注册申请时间.自商标有效期满前六个月开始称为续展申请期,有效期满后六个月 称为宽展期,在宽展期提出续展申请的,按规定交纳迟延费。宽展期一过,则视为自动放弃,即丧失其 商标专用权。 3、续展时,需要改变注册人名义、地址、转让、补发注册证等事务,可同时办理申请手续,但自 行改变商标名称、图形或其组合,自行改变注册人名义、地址等续展申请,商标局不予核准,予以驳 回。